【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神意论是历史上较早出现的解释法的本质问题的观点,直接或间接地将法的本质归结为神的意志。在西方法学史上,这种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西罗马帝国后期的圣·奥古斯丁和11世纪经院主义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阿奎那在其《神学大全》一书中认为,神的智慧是一切法律的渊源,神的智慧本身具有法律性质。奥斯丁是命令说(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命令说的其他学者还有霍布斯、边沁。西塞罗是理性论(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理性论的其他学者还有荷兰的格劳秀斯、斯宾诺莎,英国的霍布斯、洛克,德国的普芬道夫,法国的孟德斯鸠、卢梭等。亚里士多德不是教材中所列举的任何法学派的代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