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甲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6年2月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上注明增值税税额68万元;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到岸价格是100万元;本月内销货物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40.4万元;本月出口货物离岸价格折合人民币400万元;该企业采取实耗法核算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计划分配率为30%;上期留抵税额为3.6万元。则下列关于甲生产企业当月的有关税务处理,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正确答案】 A、C、E
【答案解析】 采用实耗法核算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400×30%=120(万元);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400-120)×(17%-13%)=11.2(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140.4÷(1+17%)×17%-(68-11.2)-3.6=-4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400-120)×13%=36.4(万元),当期应退甲生产企业增值税为36.4万元,免抵税额=36.4-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