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系夫妻,家住安徽归池县城,生有一子陈小勇。在陈小勇半岁的时候,陈某因犯盗窃罪入狱服刑三年,故陈小勇被送到刘某的母亲周某处帮助抚养。周某原住在安徽竹淄县城,在陈小勇一岁时周某携带陈小勇回其老家湖南营榴桐伴乡的农村居住。现陈某已刑满出狱,想到3年未见儿子,急切地要将儿子接回家自己抚养。周某认为陈某曾犯罪服刑,品德不端,可能影响小孩的成长,因此拒绝了陈某的要求。陈某为此起诉要求陈小勇的抚养权,请求法院判令周某交回陈小勇。刘某向审判人员表示,反对其母继续抚养小孩,想自己抚养小孩,但碍于情面,不愿与其母对簿公堂。请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对本案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根据“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本案的管辖法院应为湖南省营榴县人民法院,因此,应选C。我国的基层法院设在县一级,乡镇没有设人民法院,只有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因此不选D。
多选题 刘某在本案中(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刘某作为孩子的母亲,也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因此应当作为共同诉讼的当事人由法院追加,由于其不愿意直接参加诉讼,又不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应根据《民诉意见》第58条规定,仍追加其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多选题 从诉的种类来看,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是(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案属于原告请求被告交还孩子抚养权的案件,属于给付之诉。给付之诉的诉讼请求不仅包括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者财产,也包括为或不为某种特定的行为。
多选题 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先进行调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因此A选项不正确。根据第89条,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C选项不正确。BD选项都符合法律规定。
多选题 此案在第一审判决中,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周某将陈小勇还给其父母进行抚养,周某不服,提起上诉,在第二审程序中,周某反诉原告,要求他们给付这3年抚养陈小勇的费用。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