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新闻法制的特点。

【正确答案】

(1)    法制建设沿用袁世凯时代的体系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国内政局动荡不安,各派军阀既没有能力也没有心思来进行法制建设。 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在报刊法制建设方面没有新的举措,新闻业的法律大多颁布于袁世凯时 代。北洋政府法制局曾向国会提出《报纸法案》请求“取决”,后因慑于社会舆论,众议院将《报纸 法案》交“法制股审查”,最终未能出台。

(2)    对新闻出版业的管控有所缓解,基本上依托既定的法律

段祺瑞、黎元洪上台之初即宣布取消哀世凯统治时期钳制言论出版自由的一切乱命,1916 年北洋政府先后“咨”文全国各省区,宣布前此查禁各报“应即准予解禁”,之后黎元洪又以大总统名义签署命令宣布废止袁世凯颁布的《报纸条例》,并恢复新闻记者招待处,宣布“凡中外文电 有关国计者许登录”。但在整个北洋政府时期,基本上旧依托既定的一些法律如《出版法》等,对 新闻出版业行管理。“五卅运动”事件发生后,在社会舆论强大压力下,北洋政府于宣布废止袁 世凯制定的《出版法》,但其他法例一体沿用。

(3)    对新出台的条例或规定无法做到依法行事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虽然大体沿用袁世凯政府颁布的律法,但还是先后颁布了一些新条例 或规定,如《检阅报纸现行办法》、《管理印刷印业规则》等。这些条例十分苛细,由于当时中国法 制不健全,法制精神薄弱,因此现实中无法做到依法行事,法不责众的情况时常出现。

(4)    管理新闻的政府机构力量薄弱

从政府机构设置可以看出,新闻出版管理事务由内务部警政司第四科负责,京师及各地方 警察厅属为执行机关。虽然第四科是报刊管理的重要部门,但该部门地位低下、力量薄弱,在政 府整个机构设置中并不重要。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