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拟聘请ABC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审计2015年度财务报表,针对审计业务和审计风险,审计助理有如下观点:
(1)审计业务有三方关系人,即注册会计师、委托方和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
(2)审计的基础是客观性和专业性。
(3)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恰当的设计和执行审计程序来降低重大错报风险。
(4)甲公司与ABC会计师事务所约定,如果在完成审计工作后仍有未发现的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则说明注册会计师没有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应追究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
(5)审计中的困难、时间或成本等事项本身,不能作为注册会计师省略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或满足于说服力不足的审计证据的正当理由。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判断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1)不正确,审计业务的三方关系人分别是注册会计师、责任方、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不包括委托方。
(2)不正确,审计的基础是独立性和专业性。
(3)不正确,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不能通过恰当设计和执行审计程序来降低,可以降低的是检查风险。
(4)不正确,由于审计的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恰当地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财务报表的某些重大错报可能未被发现的风险。相应地,完成审计工作后发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其本身并不表明注册会计师没有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
(5)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