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两家公司欲合资设立一家公司,甲公司欲以房屋和实物出资,作价1亿元。乙公司欲以现金1亿元出资,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可以分期缴纳出资,首次缴纳不得少于2千万元
B.乙公司可以分期缴纳出资,首次缴纳不得少于2千万元
C.甲公司出资必须在2年内全部缴纳完毕
D.乙公司出资必须在2年内全部缴纳完毕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制度,涉及的法条为《公司法》第26、28条。非货币出资应该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而不存在分期缴纳的问题。因此选项AC错误,选项D正确。至于选项B,由于法律规定的是“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本题中,甲公司实物出资必须一次到位,而实物出资作价1亿元,已经远远超过注册资本的20%,因此乙即使第一次只缴纳1元钱,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