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正确答案】

(1)计算1~5月和7~11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600)×15%-125]×10=3850(元)

6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0000-1600)×20%-375=2305(元)

12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600)×15%-125=385(元)

12月份年终奖金适用税率:50000÷12=4166(元),适用15%税率

12月份取得的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5%-125=7375(元)

全年工资和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850+2305+385+7375=13915(元)

【答案解析】

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1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

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 -速算

扣除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

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取得的技术指导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5000]× 20%=7000 (元)

加成征收个人所得税={[50000×(1-20%)-5000]-20000}×20%×50%=1500(元)

个人通过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

(3)稿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5000)×(1-20%)×20%×(1-30%)=6160 (元)

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增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

合并计算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 20%=2000(元)

利息收入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