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他想到了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放弃了杀害行为。甲的行为属于( )。
A.杀人中止 B.杀人未遂 C.杀人预备 D.不构成犯罪
A
B
C
D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 《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