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此处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为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必须得到遵守,否则行为即告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股东会议从决议作出之时即为无效。
(1)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的法律后果。我国新《公司法》同样将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可撤销之诉的理由。
(2)提起无效之诉的条件。不论股东会决议是否导致股东利益受到侵害,只要决议内容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股东就有权提起无效之诉。
(3)提起无效之诉的主体。我国新《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提起决议无效之诉,这一规定显然是不够的。
从公司法理论而言,对于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公司股东既可以要求监事会提起诉讼,也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4)决议无效的法律后果。股东会决议无效,意味着股东会决议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因而,股东会决议无效的确认之诉的判决效力具有对世性,即其效力及于第三人,且具有绝对的溯及力。
股东会决议内容全部无效的,整个决议当然无效,倘若决议各项内容不具有可分性,则部分决议事项无效导致整个决议当然无效;倘若决议各项内容具有可分性,则部分决议事项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决议中的其他事项无效,换言之,除去无效决议事项,股东会决议亦可成立的,则其他决议事项仍然有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