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知名汽车生产企业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汽车生产贸易,每年销售甲品牌小轿车200辆,如果完全按市场价格进口甲品牌小轿车,每辆小轿车的完税价格为7万元,假定进口环节的关税税率为28/%,消费税税率为5/%,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管理层通过分析发现,原材料、零部件的关税税率与成品的关税税率相比,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关税税率最低,半成品的税率次之,产成品的税率最高。于是提出建议,在取得甲品牌小轿车厂商的同意和技术合作的前提下,可以在中国设立自己的汽车组装厂——C工厂,兼销售组装汽车,并且将原来进口整装汽车的方式改为进口散装汽车零部件,一辆汽车的全套零部件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C工厂,这样,散装零部件进口环节关税税率将为10/%,进口环节不用缴纳消费税,从而降低了关税税负。(购进零部件及劳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分析该企业管理层提出议案的经济可行性。
【正确答案】该企业完全按市场价格进口小轿车,则该企业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关税税额=7×200×28/%=392(万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7×200+392)÷(1-5/%)×5/%=94.32(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7×200+392)÷(1-5/%)×17/%=320.67(万元)
   应纳税额=392+94.32+320.67=806.99(万元)
   该企业经过税务筹划决定在中国设立自己的汽车组装兼销售小轿车的公司,并且将原来进口整装汽车的方式改为进口散装汽车零部件。一辆汽车的全套零部件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C工厂,这样,散装零部件进口环节关税税率将为10/%,而且进口环节不用缴纳消费税,则该企业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关税税额=5×200×10/%=10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5×200+100)×17/%=187(万元)
   应纳税额=100+187=287(万元)
   由此可见,经过税务筹划,该企业仅需缴纳287万元的进口环节税款,虽然消费税和增值税的一部分在以后生产环节需要补缴,但这样延缓了纳税时间,相当于向财政部门获取了无息贷款,而仅就关税的减少额而言,该企业至少可节约税款519.99万元。虽然关税税率是不可变的,但是通过分析不难发现,原材料、零部件的关税税率与成品的关税税率相比,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关税税率最低,半成品的税率次之,产成品的税率最高。因此,企业可以考虑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加工生产,从而降低关税税负。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