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甲的行为看起来前后连贯,似乎是抢劫罪的不同发展阶段,其实不是。甲的行为是典型的数罪,其行为构成强奸(中止)、抢劫两罪。对甲行为性质的解析,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他在对乙产生强奸邪念并着手实施的过程中,又因看到乙的钱包而另起犯意——抢劫。所以,其行为构成强奸罪的中止和抢劫罪的既遂,应数罪并罚。这种情况就属于“貌似一罪实为数罪”。大家要注意的是:凡是另起犯意的,都应当定为两罪,且数罪并罚,因为二罪之间并无牵连、吸收关系。
本题并无明确的法条依据。判断一罪与数罪时,对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的解析非常重要。这里的主观心理状态不是指行为人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而是指行为人是基于几个犯意进行的犯罪行为,各犯意之间有无联系。如果行为人各犯意之间并无联系,即不存在为了犯后罪而犯前罪,或者因为犯了前罪而犯后罪的情况,就要定为数罪,且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