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有关金融资产资料如下:
资料一:甲公司2019年1月1日支付价款1020万元(与公允价值相等)购入乙公司同日发行的3年期公司债券,另以银行存款支付交易费用8.24万元,该公司债券的面值为1000万元,票面年利率4%,实际年利率为3%,每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甲公司将该公司债券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债券利息40万元。
资料二:2018年7月1日,甲公司与W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1000万元的价格受让W公司所持丙公司4%股权。同日,甲公司向W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丙公司的股东变更手续办理完成。受让丙公司股权后,甲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所持上述丙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100万元,2019年5月2日,丙公司股东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2019年5月12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分配的股利。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所持上述丙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2020年3月5日,甲公司将所持丙公司4%股权予以转让,取得款项950万元。甲公司按实际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不考虑所得税及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资料一,计算甲公司2020年应确认的利息收入。
2020年应确认的利息收入=(1000+28.24-9.15)×3%=30.57(万元)
根据资料一,编制甲公司2019年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有关的会计分录。
2019年1月1日:
借:债权投资——成本 1000 ——利息调整 28.24
贷:银行存款 1028.24
2019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 40
贷: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9.15
投资收益 30.85
借:银行存款 40
贷:应收利息 40
根据资料二,编制甲公司与购入、持有及处置丙公司股权相关的全部会计分录。
2018年7月1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2018年12月31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100
2019年5月2日:
借:应收股利 4
贷:投资收益 4
2019年5月12日:
借:银行存款 4
贷:应收股利 4
2019年12月31日:
借:其他综合收益 200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00
2020年3月5日:
借:银行存款 95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0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1000
盈余公积 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5
借:盈余公积 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贷:其他综合收益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