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6年5月1日,赵某在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调查,赵某于2016年8月1日掌握确切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但忙于事务一直未向钱某主张权利。2017年1月1日,赵某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赵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包括知道侵害人和侵害事实两个方面,赵某2016年8月1日才得知侵害人,诉讼时效自2016年8月1日起算;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事由应当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才产生中止的效力,在本题中,中止事由完全发生在最后6个月前,不产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