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担任保证人的条件是该分支机构( )。
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有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
获得企业法人主管部门的同意
获得担任保证人的资质
解析:《担保法》第10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