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丁先于甲去世,因此发生了代位继承。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妻子乙、儿子丙、孙女已进行代位继承,不包括儿媳戊。A项错误。甲的遗产在分割之前应该共同共有。分割以后,原则上应当按份共有。B项错误。甲、乙共有财产600万元,则甲的遗产数额为300万元。丁先于甲去世,丁的女儿已实现了代位继承。因此甲的三个继承人乙、丙、己各100万元。因为在财产分割前,作为甲的法定继承人乙死亡,所以发生了转继承,即乙应该继承的100万元给了乙的法定继承人丙和己,一人50万。同时乙自身的300万也被丙和己继承。因此,丙继承了100+50+150共计300万元,己继承了100+50+150共计300万元,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