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
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范围包括:住宿业、鉴证咨询业、 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纳入试点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3 万 元 (或季销售额超过9 万元)的,需要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但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