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5日,1988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小龙,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张某紧急刹车而受伤,花去若干医疗费。2006年2月小龙伤愈继续上学,写了授权委托书给其父李某,让他代理其提起诉讼。李某以正当的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于2006年3月对寰宇公司及其司机张某提起了诉讼,要求寰宇公司和张某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进行中,李某将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改为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28万元。本案被告在答辩中认为,司机紧急刹车是因为行人陈某违章过路引起,责任应当由陈某承担,因此要求追加陈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请回答下列题:(2007—卷三—97~100,任)
多选题 本案参加诉讼的人在诉讼中的正确地位是: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的当事人确定。首先应该确定的是,未成年人也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要以其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诉讼,但是,因未成年人不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只能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因此,在此类诉讼中,未成年人是当事人,其监护人是法定代理人。对此,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元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所以,在本题中小龙的父亲李某是原告小龙的法定代理人而不是委托代理人,A、B项错误,C、D项前半部分正确。C、D项的分歧在于,被告究竟是肇事司机与其公司,还是只能由肇事司机的公司作为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42条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本案情形属于肇事司机因职务行为肇事并引起诉讼的情形,所以被告是寰宇公司而不是由公司和张某作为共同被告,C项错误,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D。
多选题 法院就追加行人陈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正确的做法是: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直接考查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追加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申请参加诉讼,二是由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就是追加,追加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也可由法院依职权追加。所以,B、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错误的,A、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D。
多选题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李某将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变更为承担侵权责任应在: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诉讼请求变更的时限,对此《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有明确规定,即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所以B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
多选题 2006年7月20日,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18万元,陈某无过错不承担责任。2006年7月25日,李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以一审被告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被告以陈某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陈某以一审被告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非常适合用排除法解答。本题选项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陈某的诉讼地位问题是突破口。对此,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66条的规定,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也就是说,没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上诉。本案中,陈某没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不能上诉。另一方面,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否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与其是否可以被上诉没有关系,也就是说不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否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都可以被本诉当事入上诉。据此,可以排除选项A、B,D项正确;至于C项,必须明确的是上诉必须以一审当事人的名义,而不能以诉讼代理人的名义。这个选项表述上有点问题,其所用“身份”一词实际上想表达“名义"的意思,因此这种上诉就不合法。不过,因用词不贴切,容易引起考生误会。本题答案为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