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王某和张某分别出资5000元和7000元合开一个饭馆,后因经营不善欠债2000元,对该债务双方应承担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答案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