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经济学原理分析我国环境污染的原因及其治理途径。
(1)外部性或外部影响是指生产者或消费者在自己的活动中产 生了一种有利影响或不利影响,这种有利影响带来的利益或有害影响 带来的损失都不是消费者或生产者本人所获得或承担的,而是由周边环境中的个人或企业所获得或承担。外部性的实质在于:一个当事人对当事人的福利产生影响且这种影响并没有从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
外部影响有外部经济与外部不经济之分。外部经济是指某个人的一项 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成员带来好处,但他自己却不能由此而得到补 偿。此时,这个人从其活动中得到的私人利益就小于该活动所带来的 社会利益。根据经济活动的主体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外部经济可以分类为“生产的外部经济”和“消费的外部经济”。
外部不经济是指某个人的一项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成员带来危害,但 他自己却并不为此而支付足够抵偿这种危害的成本。此时,这个人为 其活动所付出的成本即“私人成本”就小于该活动所造成的全部成本 即“社会成本”。外部不经济还可以视经济活动主体的不同而分为“生 产的外部不经济”和“消费的外部不经济”。外部性的分类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外部性分类
| 外部经济 (私人收益<社会收益) |
外部不经济 (私人成本<社会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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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 | 消费 | 生产 | 消费 |
| 当一个生产者采取的经济行动对他人产生了有利影响,而自己却不能从中得到报酬的情况 | 当一个消费者采取的经济行动对他人产生了有利影响,而自己却不能从中得到报酬的情况 | 当一个生产者采取的经济行动对他人付出了代价,而自己又未给他人以补偿的情况 | 当一个消费者采取的经济行动对他人付出了代价,而自己又未给他人以补偿的情况 |
环境污染中存在着外部性影响,潜在的帕累托改进机会并不能得到实现,原因主要有:
① 存在巨大的交易费用。以生产的外部不经济如污染问题为例,由于交易费用足够大,污染者和受害者在如何分配“重新安排生产计划”所得到的好处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
② 解决外部性存在“免费搭便车”的现象。
③ 势力的不对称性。即使污染者与受害者有可能达成协议,但由于通常是一个污染者面对众多受害者,因而污染者在改变污染水平上的行为就像一个垄断者。在这种情况下,由外部影响产生的垄断行为也会破坏资源的最优配置。
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正是造成我国环境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当一个生产者采取的行动使他人付出了代价而又未给他人以补偿时,便产生了生产的外部不经济。例如,一个企业可能因为排放脏水而污染了河流,或者因为排放烟尘而污染了空气,这种行为污染了环境,会使附近的人们和整个社会都遭受损失,污染了环境。
(2)面对环境污染问题,解决的方法主要有:
① 使用税收和津贴。对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企业,国家应该征税,其数额应该等于该企业给社会成员造成的损失,从而使该企业的私人成本恰好等于社会成本。在生产污染情况下,政府可以向污染者征庇古税,向其征收等于治理污染需要的费用的税额。
② 使用企业合并的方法。例如,一个企业的生产影响到另外一个企业。如果影响是正的(外部经济),则第一个企业的生产就会低于社会最优水平;反之,如果影响是负的(外部不经济),则第一个企业的生产就会超过社会最优水平。但是如果把这两个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则此时的外部影响被“内部化”。
③ 使用规定财产权的办法。它的依据是科斯定理。科斯定理强调了 明确所有权的重要性,认为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其交易成本为 零或者很少,则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 都是有效率的。根据这一理论,当某个厂商的生产活动危害到厂商的 利益时,在谈判成本较小和每个企业具有明确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两 个企业可以通过谈判或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来解决消极外部影响问 题。例如,某条河流的上游污染者使下游用水者受到损害。如果给予 下游用水者以使用一定质量水源的财产权,则上游的污染者将因把下 游水质降到特定质量之下而受罚。在这种情况下,上游污染者便会同 下游用水者协商,将这种权利从他们那里买过来,然后再让河流受到 一定程度的污染。同时,遭到损害的下游用水者也会使用他出售污染 权而得到的收入来治理河水污染。总之,由于污染者为其不好的外部影响支付了代价,故其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之间不存在差别,也就起 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