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在城市化进程推进和过高房价压力下,“小产权房”被视为解决城镇人住房困难的一个途径。近年来演变成涉及政府、农民个人、农村集体、开发商、城镇购房者、投资客等多种利益主体,涉及农村土地产权、城镇住房保障等制度层面的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2013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随即掀起了新一波的小产权房炒作浪潮。有人理解为“农民的宅基地可以出售”,也有地方出现了新建、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波动的情况。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
请结合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及其内容范围和在农用地上搞建筑的审批制度,谈谈你对“小产权房”的认识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