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该题考的是诉讼时效有关问题,这是借款的纠纷,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时计算,由于是年底前归还,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为2002年12月31日~2004年12月31日。中间张三2003年3月1日离家出走,2004年7月31日才回来(共15个月)造成的是诉讼时效的中止,因为2004年6月30日~2004年12月31日属于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在该期间内由于张三离家出走仍旧未归,应该中止时效的进行,这里是中止1个月,相应的应该延长1个月,至2005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