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解除的情形有(  )。
   A.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父母与继父母婚姻终止而解除
   B.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再婚存续期间,可以根据一方请求而解除
   C.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再婚终止时,继父母子女间的抚养关系当然解除
   D.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再婚终止时,继父母子女间的抚养关系不当然解除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能否解除的批复》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一方起诉要求解除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民法院应视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许解除的调解或判决。”在解除这种关系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父母与继父母婚姻终止而解除。(2)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再婚存续期间,可以根据一方请求而解除。(3)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再婚终止时,继父母子女问的抚养关系不当然解除。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该子女仍由其生父母抚养,双方已形成的拟制血亲随之解除。(4)继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死亡,与继子女共同生活的继母或者继父仍应继续抚养教育继子女,但是继子女的生母或者生父要求领回时,继父母子女关系随之解除。(5)通常情况下,由继父母抚养成人并已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应当承担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双方的拟制血亲关系原则上不能自然终止。但是如果双方关系恶化,可以协议或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其拟制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