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述文责自负与编辑加工的关系。

【正确答案】

文责自负与编辑加工的关系如下:
(1)    二者权利责任不问
“文责自负”是我国出版界奉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文责自负”也明确了作者的写作责任。作者对作品文稿承担责任的同时也获得了保留自己文稿完整性的权利。
编辑加工是在原作品的制约下进行的一种适度的修改活动,其目的是在不损害原作品基本面目的前提下提高质量。因此,加工是有限制的,它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这种限制是由编辑活动的特点决定的。
(2)    二者权利和责任密不可分
“文责自负”与“编辑加工”是权利和义务的结合体。
①    二者都包含着对社会、读者的责任
编辑只有在“文责自负”的基础上才可进行“编辑加工”,作品也只有经过“编辑加工”才可进入流通领域与读者见面,发挥其社会功能,承担其责任。
②    二者同时具有发挥个体作用与能力的空间
作者有自我创作、自我阐发的领域,只要在法律与道德许可的范围之内,其空间无限大。
编辑加工虽然是在已有作品基础上的加工,却又有超越作品自身的自由。在建议修改或自主修改中,编辑主体作用可以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发挥编辑个体作用多少与能力大小可以分成三个层次:
a.    在较满意的作品中仅仅只做出版前的加工工作,如确定开本、装订形式,标识字体、字号等,此种方式编辑加工时主体意识较弱;
b.    面对可拓展作品内涵或更改作品表达方式的情况时,尽量向作者陈述清楚编辑组稿本意,与作者一起修 改作品,此种方式编辑主体作用将得到有效发挥;
c.    在作者仅有创意却缺乏良好的组织才能时,或在编辑作大幅度的调整后,作品有可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 或经济效益时,编辑都应尽最大的可能协助、督促作者,使作品达到至真、至善、至美。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