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公司司机甲某因住房问题与公司领导乙某发生争执,一直怀恨在心,于某日驾驶东风货车行至公司门口时,看到乙和几个人正走过来,其不但不减速行驶,反而加大马力撞过去,将在场的乙、丙、丁、戊四人撞倒,丙死亡,其他三人均受轻伤。如何认定甲某的行为(    )。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B.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甲构成交通肇事罪
   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甲某因蓄意报复而开车将多人撞伤撞死的行为应当认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其开车撞人的时候并非在公共场所,而是在公司院内,而且其针对也只是跟乙某在一起的几个人,并非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多人,没有危害公共安全,不能认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甲某应当知道自己开车撞人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伤的后果而希望(对乙某)其发生,对丙、丁、戊三人的死伤结果其是抱着间接放任的态度,未加以阻止,因此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