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首先,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在本案中,李某取得的赔偿都是通过公安交警调解获得的,李某并没有采用威胁或要抉的手段,迫使对方交付钱款。另外如果本案认定为敲诈勒索罪,那么公安交警部门就成为行为人敲诈勒索所利用的工具,这从法理上和情理上都难以说通。其次,李某的行为也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本案中,李某专门选择外地的正在变道的车辆,其碰擦对象是相对特定的;又从其碰擦所造成的后果看,由于碰擦是李某故意制造的,所以其可能会造成的后果是李某所能控制和掌握的。最后,李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在本案中,李某向对方驾驶员和公安交警部门隐瞒其故意制造事故的故意,致使公安交警就故意制造的事故按过失造成的交通事故对待,并按交通事故处理的正常程序进行调解,另外李某与事故对方在公安交警主持下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形式上对方也是自愿将钱款交付李某的,这也是本案与“诉讼诈骗”案件最大的不同之处。因此应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故答案是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