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材料1:某日,在甲市公共体育场内,武警荷枪实弹,约数千市民正被组织围观一场特别公审公判。陈某是一名犯罪嫌疑人,其胸前挂着70厘米长、50厘米宽的木牌,1斤多重。上面白底黑字写着“犯罪嫌疑人陈某”,其他被示众者亦如此。甲市法院院长认为公审公判能够起到震慑作用。
    材料2:乙市在市直机关开展了一场普法宣传和一系列普法讲座,使市直机关的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一名市直机关干部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普法宣传和普法讲座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因为一个人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理论知识,才具有法律意识”。
    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材料1中,甲市的做法侵犯了何种法律价值?试从法律意识角度分析材料1中甲市公审公判的行为。
 
【正确答案】甲市的做法侵犯了法律的人权价值。甲市对诸犯罪嫌疑人采取公审公判的做法,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表现。司法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水平直接关系到司法工作人员能否公正审理案件和准确适用法律,能否有效地维护公民权利。如果司法工作人员法律意识缺失,会使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公民权利也得不到维护,从而不利于法治建设。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材料2中,市直机关干部丙的说法是否正确?请从法律意识的角度进行分析。
 
【正确答案】丙的说法不正确。理由在于:①一个人不具备法律理论知识,也可能具有法律意识。②对于低级阶段的法律心理,不需要有法律理论知识,而对于高级阶段的法律思想体系,则需要有法律理论知识。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结合材料1、2分析培养法律意识的途径。
 
【正确答案】要消除材料中出现的违反人权价值的公审公判行为,应当提高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积极培养司法工作人员的人权观,消除落后的封建法律意识的影响。法律意识培养的途径包括:法律意识需要有意识地教育、培养,使法律意识水平得以提高;宣传和灌输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司法工作人员和公民的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