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结合公共服务和闲置物业,谈一下居家养老问题。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服务已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近几年,我国把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主要关注点放在鼓励建立养老院和倡导街道与居委会的居家养老服务上,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远远不能解决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与此同时,和大多数家庭联系最为紧密的物业在社区养老服务中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鼓励物业开展“居家养老”增值服务,既能够解决社区居民的养老问题,又能为闲置物业带来更好的发展机会。
物业在居家养老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一是物业拥有会所、场地及设施管理的主导权,可充分整合这些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或个性化服务;二是物业24小时不离社区,能及时解决老人生活照料和紧急求助问题;三是物业掌握着业主的家庭信息,长期服务于业主,能够得到业主信任,可以提供多种上门服务;四是物业以经营的方式提供服务,能适应多数业主“花钱买服务”的各类养老需求,有利于形成社会资源对养老服务投入产出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因此,有效结合公共服务和闲置物业,并充分发挥物业在居家养老方面的优势作用,需要完善以下措施:第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大对物业“养老服务”增值业务的扶持力度和政策支持,鼓励物业加入养老服务行列,调动物业积极性。第二,物业要提供多样化服务来拓宽养老服务渠道,真正实现“管家”功能。例如,将社区现有的闲置场所改造成老年活动中心;建立文化兴趣班,通过共性娱乐需求培养老人的兴趣爱好,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第三,采取专职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相结合的模式,壮大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物业可以聘请具有专业医护资质、尊老敬老、对老年人富有爱心的工作人员到社区服务。与此同时,建立健全志愿者注册登记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由专业人员、志愿者等组成的多层次队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