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计算机天才。乙公司与甲签订委托合同,委托甲为乙公司购买10台“香蕉牌”台式电脑,并出具了授权委托书。甲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10台“橘子牌”手提电脑买卖合同。丙公司交付10台“橘子牌”手提电脑。后来发现丙公司所交付的手提电脑均是二手电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乙公司委托甲购买10台“香蕉牌”台式电脑,而甲购买了10台“橘子牌”手提电脑,属于无权代理。《民法总则》第171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无权代理所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被代理人乙公司有追认权,追认权是形成权,不是支配权,故A选项错误。《民法总则》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甲作为代理人被欺诈,等同于被代理人受欺诈,所以被代理人乙公司有撤销权。《民法总则》第152条规定,因欺诈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是1年,而不是3个月,故B选项错误。乙公司与甲所签订的委托合同,没有无效的事由存在,应当是有效,故C选项错误。《民法总则》第165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代理权的授予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故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