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
2011年4月1日,招标人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中要求,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相应专业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国有企业,4月6日至10日发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5月12日11时投标截止,当日15时开标,投标保证金100万元。
截止到4月10日,共有A、B、C、D、E、F、G七家单位购买了招标文件。4月19日,招标人对所有质疑统一进行了书面答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七家投标单位均递交了投标文件。评标前,招标人确定的评标委员会组成方案是:评标委员会由6人组成,其中政府部门代表2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1人,其余3人从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内抽取。
开标后,各投标单位报价均低于招标最高限价。评标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
(1)投标单位A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
(2)投标单位B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的报价且未能作出任何说明。
(3)投标单位C的投标函未加盖单位公章且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单位D的投标文件中缺少投标保函。
(5)投标单位E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20天。
招标人于5月13日确定的中标单位,并于5月17日分别向中标单位和其他投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此后,为了削减投资额,招标人与中标单位进行了商谈,约定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降低50万元作为合同价,并于6月20日签订了施工合同。
【问题】
1.指出招标公告和投标须知中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2.指出评标委员会组成方案中存在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3.判断A、B、C、D、E五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4.指出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方面存在的不当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理由:限制了潜在的投标人。
(2)投标须知中的不当之处及理由如下:
不当之处一:5月12日15时开标。
理由:招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开标。
不当之处二:投标保证金100万元。
理由: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80万元。
2.评标委员会组成方案中存在的不当之处及理
由如下:
不当之处一:评标委员会由6人组成。
理由:评标委员会应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不当之处二:评标委员会中有政府部门代表2人。
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不当之处三:评标委员会中专家人数为3人。
理由: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A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属于细微偏差。
B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
理由: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C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
理由: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是无效的。
D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
理由:未按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是无效的。
E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
理由: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4.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方面存在的不当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不当之处一:招标人与中标单位进行了商谈,约定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降低50万元作为合同价。
正确做法:以中标价作为合同价。
不当之处二:6月20日签订了施工合同。
正确做法: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