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项目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派的业务的总体质量负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可以减轻但不能替代项目合伙人的责任。 (2)执行业务时,应当由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执行的工作。(3)除内部专家外,项目组成员应当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4)质量控制部对新晋升的合伙人每年选取一项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连续检查3年;对晋升3年以上的合伙人每5年选取一项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5)业务工作底稿可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如将纸质工作底稿的电子扫描件存人业务档案,应当将纸质工作底稿一并归档。要求:针对上述事项(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不恰当。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并不减轻项目合伙人的责任,更不能替代项目合伙人的责任。 (2)恰当。 (3)不恰当。内部专家可能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因此需要遵守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制定的政策和程序。 (4)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5)恰当。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