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资质标准 | 乙级资质标准 |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 |
(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
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
(1)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
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
(3)技术负责人己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
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 15年以上; |
(2)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
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 10年以上; |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
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 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 作的经历; |
(3)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
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 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 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
(5)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
符合国家规定的执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
(4)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
符合国家规定的执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
(6)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
机构代为管理; |
(5)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
机构代为管理; |
(7)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 (6)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
(8)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 |
(7)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
万元; |
(9)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
平方米; |
(8)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
平方米; |
(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齐全; |
(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
全; |
(11)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
险手续齐全; |
(10)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
险手续齐全; |
(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违规行为。 | (11)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违舰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