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试卷三第37题)
A、
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B、
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C、
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D、
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的核心考点是侵权纠纷举证责任的一般分配规则,应注意两点:第一,侵权纠纷的三个构成要件事实,即被告对原告实施侵权行为、原告遭受的损失以及被告侵权行为与原告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事实均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第二,被告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不是案件需要证明的对象,因此,无论选项中将该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原告还是被告均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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