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甲工厂与乙工厂举行篮球友谊赛,比赛中甲工厂队员高某带球冲撞乙工厂队员李某,李某摔出场外,倒在正在场边观看比赛的 9岁儿童刘某身上,致使刘某小腿骨骨折,裁判判定高某犯规。李某被撞后胸痛难忍,两人到医院检查,李某被诊断为胸骨骨折,住院 1个月后出院,共花去医疗费2500元。刘某住院花去医疗费3000元。刘某的监护人要求甲工厂承担责任,甲工厂拿不出现金,遂说你先垫着,3个月后必将偿还,并以本厂的一辆汽车提供了抵押担保。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李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对抗性的体育比赛中身体伤害是难免的,参加比赛即意味着愿意承担伤害的风险。高某犯规导致李某受伤,不构成侵权。高某及其所在单位甲工厂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李某是在接受其所在单位乙工厂的安排参加比赛的,其所受伤害应视为工伤,由乙工厂承担医疗费用。
多选题 刘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高某犯规撞倒李某,李某压伤扬外观众刘某,李某无过错,高某亦不能预料到此种损害结果,因此高某也无过错。甲工厂、乙工厂作为比赛组织者负有维护赛场秩序的责任,因未能维护赛场秩序致观众受到损害,其有过错。《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132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在没有法律特别规定的特别情形下,而且由于其中有当事人有过错,因而李某和高某不承担责任(也没有公平责任的适用),甲工厂、乙工厂应当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刘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应当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多选题 甲工厂愿意赔偿2万元,因无现金,以本厂的一辆桑塔纳小汽车提供抵押,但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甲厂向刘某的监护人交付权利凭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担保法》第41条: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42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由此,A项错误。 《担保法解释》第59条: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但是,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由此可见,该司法解释对于抵押登记生效作了一个变通,即“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抵押有效,但不能对抗第三人。因此BC项正确而当选。 第70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担保遭到拒绝时,抵押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提前行使抵押权。由此,D项错误。注意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的条件是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担保遭到拒绝时。
多选题 如果设定抵押后,甲厂司机赵某在开车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出了交通事故,造成汽车全部毁损,则: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担保法》第51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由于本题中,甲厂对损害的造成并无过错,因此并无须提供新的担保物;赵某更是无此义务。 《担保法解释》第80条: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对于保险金,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但债权未届清偿期的,抵押权人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不能要求直接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