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规定“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的宪法性文件是( )。
1913年10月袁世凯政府完成的《天坛宪草》第19条明确规定:“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把接受孔学教育作为国民的教育义务,试图重新确立中国传统伦理的地位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