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5月发生下列事实:
(1)5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钢材总价款100万元;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定金20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甲公司于乙公司交付货物后1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5月16日,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10万元定金,乙公司接受并未提出异议。
(2)5月20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的租赁合同到期,但丙公司尚未支付50万元到期租金。5月30日,因欠丁公司的债务到期,甲公司将其对丙公司的50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
(3)5月26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自然灾害,当地政府组织救灾募捐活动,甲公司当场承诺捐款20万元,但一直未履行。其后甲公司因业务不景气,欲撤销该项赠予。
要求: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本案例中,支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的定金数额不符,有效定金数额应为多少?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有效定金数额应为10万元。根据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本题中,乙公司接受了10万元定金并未提出异议,视为对定金合同进行了变更,故有效的定金数额为10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是否生效?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不生效。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甲公司转让债权未通知丙公司,故对丙公司不发生效力。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予。根据规定,赠予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不得撤销。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德国甲公司为汽车生产企业,2007年5月,甲公司拟收购丙公司的厂房和流水线并将该整体资产与境内乙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主要业务为汽车生产。德国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丙公司协商后,拟订投资方案和合同中有关要点如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美元,甲公司出资1000万美元,其中包括:现金出资 500万美元,收购的丙公司的资产出资500万美元。其中现金出资的部分,甲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6个月向合营企业支付第一期出资400万美元,余款在2年内付清。
(2)丙公司整体资产收购价款为500万美元,甲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半年内向甲企业支付280万美元,余款在1年内付清。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立后合营期限为20年。
(4)合营企业经营期满,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
(5)已知甲公司当年在中国汽车行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0%。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现金出资部分的支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支付丙公司收购价款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否必须约定合营期限?
(4)约定的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根据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回答甲公司需要履行何种义务?
【正确答案】(1)甲公司现金出资部分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对于并购价款以外的其余部分出资,合同、章程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因此,本题约定甲公司第一期出资在营业执照颁发后6个月支付是不符合规定的。 (2)甲公司支付丙公司收购价款的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分期缴付出资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因此,本题约定的在6个月内支付280万元是不符合规定的。 (3)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 (4)约定的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只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外方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资。本题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因此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 (5)由于甲公司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根据规定,甲公司应就所涉情形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