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星光公司是由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100万元、丙出资60万元、丁出资160万元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丁申请星光公司为其银行贷款作担保,为此星光公司召开股东会,甲、乙、丙、丁均出席会议,乙明确表示不同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会议决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公司为丁作担保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甲、乙、丙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乙不同意,而甲、丙所持表决权仅占50%,未过半数,决议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