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14年5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9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8.7万元。协议规定,甲企业应在2014年9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万元,另需支付增值税税额20.4万元,假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2014年6月30日,甲公司因该项业务确认的“其他应付款”账户的账面余额为______万元。
  • A.114
  • B.120
  • C.128.7
  • D.140.4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①5月1日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128.7 贷:其他应付款 1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7 借:发出商品 90 贷:库存商品 90 ②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5月和6月每月计提利息费用为2((110-100)÷5)万元。 借:财务费用 2 贷:其他应付款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