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应当请求向( )撤销。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质量监督机构
监理单位
仲裁委员会
P35(一)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种类。如果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可变更或可撤销发生争议,只有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有权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其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