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X公司与W会计师事务所于20×5年4月签订了连续5个年度的审计业务约定书。X公司20×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已于20×7年3月完成,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正在考虑与20×7年度审计相关的问题。因审计业务约定书已经于20×5年签订,A注册会计师认为没有必要针对20×7年度审计业务开展全部的初步业务活动,只需针对X公司近期发生的新变化对业务约定进行某些修改,包括针对X公司进行了重大人事变动要求增加审计费用。X公司新的管理层上任后,基于公司业务性质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要求更改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相关条款,W事务所表示同意,但提出业务性质变化可能导致难以按约定时间提交审计报告,要求删除审计业务约定书中一与审计报告相关的条款。作为让步,W事务所同意新的管理层因尚不熟悉公司情况而提出的修改管理层责任的要求。为应对X公司业务性质和规模变化可能对审计带来的影响。W事务所要求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增加补充条款:如W事务所未能获得审计所必需的资料。本项审计业务自动变更为审阅业务,但审计费用不变。要求:请针对上述资料和情况,指出W会计师事务所及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或决策中存在的不当之处。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不当之处包括: (1)认为没有必要针对20×7年度审计业务开展初步业务活动。 (2)将审计客户的人事变动作为增加审计费用的理由。 (3)要求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删除与审计报告相关的条款。 (4)修改管理层责任。 (5)因未能获得审计所必要的资料而变更业务。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