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公交公司由张三、李四、王五3个股东组成,其中甲以现金出资,乙以房屋出资,丙以一项专利出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考点] 公司资本
[解析] 《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了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故A项出资比例合法,故正确,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9条规定:“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可知,出资人一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的,补齐办理变更登记。故B项错误,出资以变更所有权为标志,而不是使用权的转移。故C、D项均错误,因为专利所有权转移,即变成公司独立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适用。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