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______。
    Ⅰ.挪用公司资金
    Ⅱ.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Ⅲ.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Ⅳ.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48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①挪用公司资金;②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③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④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⑤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⑥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⑦擅自披露公司秘密;⑧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