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______。
A、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1/2时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2/3时
C、
持有公司股份8%的股东李某请求时
D、
监事会主席张某提议召开时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2/3)时,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该公司董事人数已经不足1/2了,肯定不足2/3;选项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该公司已经达到2/3了,肯定达到了1/3的法定要求;选项C,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10%)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项D,监事会(而非监事会主席)提议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