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条件。
概念: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所采用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而保全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
紧急避险的成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即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保护合法权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危险的损害。
(2)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即紧急避险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
(3)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所谓危险正在发生,是指已经发生的危险将立即造成损害或正在造成损害而尚未结束。
(4)紧急避险的对象条件,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即通过损害无辜者的合法权益保全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紧急避险的可行性条件,即紧急避险只能是出于迫不得已。
(6)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指紧急避险对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害不能超过必要限度。所谓必要限度,是指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