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进出口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
进口设备一批,合同规定货款50000美元,进口海运费1000美元,报关费及港口至企业的内陆运费200美元,买方另支付进口货物保险费100美元,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佣金200美元,向货物代理中介支付中介费500美元。(设备关税税率7%,当期汇率1:7)
进口后将此批设备以500000元人民币含税价格销售,开具普通发票。
要求:
计算其进口环节应纳关税。
计算进口关税完税价格=成交价格+进口海运费+进口保险费+支付的中介费=(50000+1000+100+500)×7=361200(元)
计算应缴纳关税=361200×7%=25284(元)
计算其进口环节其他税金合计。
计算进口关税完税价格=成交价格+进口海运费+进口保险费+支付的中介费=(50000+1000+100+500)×7=361200(元)
计算应缴纳关税=361200×7%=25284(元)
计算内销环节实际缴纳各项税金及附加合计(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计算进口关税完税价格=成交价格+进口海运费+进口保险费+支付的中介费=(50000+1000+100+500)×7=361200(元)
计算应缴纳关税=361200×7%=252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