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 )。
禁止新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禁止新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禁止扩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