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 在本案中,乙公司、丙公司存在违法转包及分包行为,基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分包合同虽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请求参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且《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违法分包人,而非应当追加,且其仅需解决施工人的工程款纠纷问题,无需解决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之间的欠款问题,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