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案情:
无业人员甲赤着上身拿着一只匕首, 对单身行走的乙说“我是警察, 赶快把钱交出来” 。 乙看到甲剃着光头, 胸前纹着一条龙, 两只胳膊上也有大量纹身, 很恐惧, 就把钱(2500 元) 交出来了。甲又威逼乙从支付宝账号转了 5000 元给自己。 由于甲的支付宝账号是实名的,甲很快被抓获。 甲被抓获后, 主动交代自己还曾经在 7 年前抢劫了一个小伙子, 由于小伙子坚决不从, 他杀死了小伙子, 然后将其身上的一块手表拿走。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 这个小伙子是钱某, 他被杀后, 尚某已经作为犯罪“凶手” 被判处死刑, 并被执行。 经调查, 甲确实是杀死钱某的凶手, 尚某的冤案得以平反。

问答题

请逐一评价甲获得 2500 元、 获得 5000 元、 杀死钱某并取走其手表的行为构成何罪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 甲获得 2500 元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这是使用威胁的方法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2) 甲获得 5000 元的行为也构成抢劫罪。 这也是使用威胁的方法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3) 甲杀死钱某并拿走其手表的行为只构成抢劫罪一罪。 甲拿走手表的行为是抢劫罪中的取财行为, 不另构成盗窃罪。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甲有无法定加重情节或法定量刑情节? 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 甲不构成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罪。 因为甲抢劫时的穿着打扮不能使乙误认其是警察,故该行为没有侵犯公安机关的信誉。
(2) 甲也不成立自首。 由于甲主动交代的犯罪行为仍然属于抢劫行为, 和其被抓获时所犯的罪为同一罪, 因此甲对此不成立自首。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