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的划分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在遵循客观的标准划分法律部门时,还应当坚持正确的原则。 (1)客观原则,又称从实际出发原则。划分法律部门不是主观任意进行的,它有相对稳定的客观依据,这就是社会关系。我们应该考虑到法律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的广泛程度以及法律、法规数量的多少。一般来讲,社会关系范围较广并且相应法律法规也较多的,可以成为一个甚至几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合目的性原则。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所以合目的性原则是划分部门法时首先应当坚持的原则。如果某种划分不利于这一目的,那么其划分就是无意义的。 (3)适当平衡原则。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在各种法律部门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各法,律部门所包含的法律范围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窄。每个具体的法律部门所包含的法律、法规数量既不能太少,也不能太多。不同部门法所包含的法律、法规应当保持适当的平衡。 (4)辩证发展原则。客观世界是在发展变化的,社会关系也是在发展变化的,那么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本身当然也会发展变化,法律和法规也始终处在变化中。同时,人们的主观认识也不总是停留在一个水平上,也在发生变化。由于主客观条件都在变化,因此法律部门的划分就不可能是绝对不变的,只能是相对的。没有也不可能有运用于一切时代、适合于任何国家的、永远不变的法律部门划分模式。 (5)相对稳定原则。虽然法律部门是发展的,但是法律的稳定性特征要求我们不能频繁地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这就要求我们在划分法律部门时不能只考虑目前的法律、法规的多少,而应当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划分部门法时应当考虑法律、法规今后的发展,即考虑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 (6)主次原则,又称重点论原则。具体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是极为复杂的,有时同一部法律、法规可以被划归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还有时候,有的法律被采用一个或者几个标准予以划分,也很难弄清楚其到底应属于哪一个法律部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考虑这一法律、法规的主导因素是什么,按照其主导因素来进行划分和归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