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奥尔波特的特质理论
人格特质分为两类:
①共同特质
在某一社会文化形态下,大多数人或一个群体所共有的、相同的特质。
②个人特质
个体身上所独具的特质。又可分为三种:首要特质、中心特质、次要特质。
首要特质:一个人最典型、最有概括性的特质,它影响到一个人的各方面的行为。
中心特质:构成个体独特性的几个重要的特质,在每个人身上大约有5~10个。
次要特质:是个体的一些不太重要的特质,往往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会表现出来。
(2)卡特尔的人格特质理论
①研究方法
因素分析法。
②理论模型
模型分成四层,即个别特质和共同特质、表面特质和根源特质、体质特质和环境特质、动力特质、能力特质和气质特质。
③表面特质和根源特质
表面特质指从外部行为能直接观察到的特质。从表面上看,它们好像是一些相似的特征或行为,实际上却出于不同的原因。根源特质是指那些相互联系而以相同原因为其基础的行为特质。卡特尔提出了16种相互独立的根源特质,从而编制了“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调查表”。
④体质特质和环境特质.
在根源特质中可以在分为体质特质和环境特质两类。体质特质由先天的生物因素决定;而环境特质则由后天的环境决定。
⑤动力特质、能力特质和气质特质
动力特质是指具有动力特征的特质,它使人趋向某一目标,包括生理驱力、态度和情操;能力特质是表现在知觉和运动方面的差异特质,包括流体和晶体智力;气质特质是决定一个人情绪反应速度与强度的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