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主管单位是 ( )
卫生部
中医药管理局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